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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> 新闻中心 >> 新闻资讯11月29日,成都市质监局官网发布通报称,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服装纺织品质量水平,按照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《关于开展2018年“穿在身上的安全”专项行动的通知》(川质监办函〔2018〕59号)文件要求,该局今年在全市生产领域范围内开展了以校服、床上用品、成人服装、羽绒服等4类产品为重点的“穿在身上的安全”专项监督抽查,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抽查基本情况
本次专项监督抽查,共抽查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校服、床上用品、成人服装、羽绒服等4类产品生产企业37家,产品43批次,合格43批次,抽查产品合格率为100%。
二、抽查质量分析
(一)校服
本次专项监督抽查,抽查校服生产企业9家,产品9批次,抽检产品全部合格。
抽样检验依据SCZJ—ZY—102.2—2017《校服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》,对所抽查校服的纤维成分及含量、甲醛含量、pH值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、耐水色牢度、耐摩擦色牢度、耐汗渍色牢度、耐皂洗色牢度、耐光汗复合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(二)床上用品
本次专项监督抽查,抽查床上用品生产企业13家,产品15批次,抽检产品全部合格。
抽样检验依据CCGF 101.1-2015《床上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》,对所抽查床上用品的甲醛含量、PH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、耐水色牢度、耐酸汗渍色牢度、耐碱汗渍色牢度、耐干摩擦色牢度、纤维成分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(三)成人服装
本次专项监督抽查,抽查成人服装生产企业15家,产品18批次,抽检产品全部合格。
抽样检验依据CCGF 102.1-2015《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》、CCGF 102.2-2015《羊绒针织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》、CCGF 102.3-2015《毛针织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》、CCGF 102.4-2015《西服、大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》、CCGF 102.5-2015《休闲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》、CCGF 102.6-2015《内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》、CCGF 102.7-2015《衬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》和CCGF 102.8-2015《运动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》,对所抽查成人服装的甲醛含量、pH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、耐水色牢度、耐酸汗渍色牢度、耐碱汗渍色牢度、耐干摩擦色牢度、纤维及含量、耐光汗复合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(四)羽绒服
本次专项监督抽查,抽查羽绒服生产企业1家,产品1批次,抽检产品合格。
抽样检验依据CCGF 102.9-2015《羽绒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》,对所抽查羽绒服的甲醛含量、pH值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、耐水色牢度、耐酸汗渍色牢度、耐碱汗渍色牢度、耐干摩擦色牢度、纤维含量、羽绒含绒量、绒子含量、羽绒耗氧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三、下一步工作措施
本次“穿在身上的安全”专项监督抽查结果表明,目前成都市生产领域校服、床上用品、成人服装、羽绒服等4类产品质量水平较好,但仍需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,继续扩大对产品种类、生产企业、产品批次的监督抽查覆盖面。在下一步工作中,该局将按照省局《关于开展2018年“穿在身上的安全”专项行动的通知》(川质监办函〔2018〕59号)要求,持续开展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,督促企业加强产品质量控制,提高质量安全意识,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